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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直通车20230828

信息直通车 2023年08月28日 2023年第8期
目录

23条改革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8号(关于聚碳酸酯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3号(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

2022年全球百大集装箱港口排名 中国占三成
中欧班列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开辟新途径
今年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1万列,呈现“量质齐升”良好态势
上半年上海口岸进出口值突破5万亿
为促外贸进出口,这个省降低多项港口作业费
达飞再次上调亚欧航线运费
大连自贸片区,东北最前沿的改革“试验田”
7月进出口数据出炉,进出口均双位数下降
沈阳中欧班列半年开行突破400列
大连全力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

出口报关单申报避坑指南
货物到港无人提货,船公司索赔百万订舱货代应不应该背锅
世界各国海关特殊要求汇总及防查验扣货

23条改革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检验检疫作业模式
制定出台《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管理公告》,优化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作业模式和作业流程,推动综合保税区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
二、简化生产用设备解除监管手续
对于实施许可证管理的进口设备,如有出区使用需求,允许在进入综合保税区时验核许可证件,出区进入国内处置时不再验核,其他情形按现行规定办理。监管年限届满时,自动调减账册,无需企业申报。
三、优化账册管理模式
选取综合保税区内信息化系统完备的仓储物流类高级认证企业,推动将仓库管理系统与海关联网,系统自动采集海关监管所需的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与报关数据等自动比对印证,将海关监管顺势嵌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
四、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
设置报关货物通道和非报关货物通道,实行分类通行。对非报关货物分级简化填报要素,优化重量验核,实现快速进区。向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共享入区危险化学品信息,强化安全生产联防联控。
五、实施差异化风险防控
强化综合保税区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理念,优化综合保税区布控查验比例,减少货物的卡口拦截,提升监管效能和企业获得感。
六、优化核放单验放逻辑
优化金关二期系统核放单验放逻辑,支持“两步申报”货物与普通申报类型货物集拼入区。
七、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
允许“一票多车”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
八、扩大高级认证企业(AEO)免除担保范围
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在分送集报业务领域推行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措施。
九、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
对综合保税区内非保税货物申报转为保税货物的,或办结海关手续后申请以分类监管方式继续在区内存储的,允许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核增核减海关底账,不再要求实货进出卡口。
十、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
对境外退运的综合保税区自产的出口工业产品,降低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比例。
十一、支持保税维修提质升级
建立定期调研机制,推动动态调整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支持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低风险产品纳入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允许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按现行规定开展保税检测维修业务,无需实际进出境(区)。
十二、支持保税培训新业态发展
允许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航空飞行模拟器、大型医疗设备等保税培训业务。
十三、支持免税保税衔接发展
允许免税店货物经综合保税区从境外进口,按现行规定配送。
十四、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
在建立跨直属海关联系配合机制的条件下,允许企业跨关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
十五、支持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
支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统一规划,按需设立食堂、充电桩、停车场等必要的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
十六、支持综合保税区与口岸联动发展
支持在毗邻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开展转口业务;支持设立前置货站,开展航空货物出口前打板、进口拆板理货等业务;支持在中欧班列等沿线的综合保税区根据需要引入铁路专线。
十七、支持建设特色型综合保税区
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区域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建设以研发创新、服务贸易等为特色的综合保税区,支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创新制度举措在特色型综合保税区优先试用。
十八、调整重点商品管理措施
调整综合保税区内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和报复性关税等措施的重点商品管理措施。
十九、优化账册核销作业
研究出台综合保税区账册管理规程,对物流账册实施适时核销管理。
二十、规范综合保税区企业赋码,优化统计规则
对于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内、围网外的备案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赋码规则。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数据的统计口径,精准反映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业务情况。
二十一、完善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
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和综合保税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修订完善综合保税区准入、规划调整、退出、发展绩效评估等配套制度。
二十二、积极推进智慧综合保税区建设
强化科技赋能,加强联网监管,实现顺势监管、精准监管和高效监管;强化协调联动,推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和企业的各类数据汇聚融合、开放共享。
二十三、健全运行协调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现有海关总署牵头的跨部委协调沟通机制(司局级)作用,共同解决综合保税区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综合保税区“响应、呼应、反应”运行机制,定期收集问题诉求、研判运行态势、研究风险隐患、提供决策辅助参考。推动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的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联合防控、共管共治。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8号(关于聚碳酸酯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聚碳酸酯(税则号列:390740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30号公告,明确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为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39074000项下属于实施反倾销措施范围的聚碳酸酯时,商品编号应填报39074000.10;申报进口税则号列39074000项下的双酚A型聚碳酸酯按重量计含量小于99%的,商品编码应填报39074000.90。
本公告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14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3号(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
公告〔2023〕103号
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4日

2022年全球百大集装箱港口排名 中国占三成
近日,劳氏日报(Lloyd’s List)公布2022年全球100大集装箱港口排名,其中,27个中国港口榜上有名。

排名前二十
上海港(第1)、宁波舟山港(第3)、深圳港(第4)、青岛港(第5)、广州港(第6)、天津港(第8)、香港港(第9)、厦门港(第14)、高雄港(第18)。
排名二十至六十
太仓港(第22)、日照港(第30)、连云港港(第33)、钦州港(第35)、营口港(第39)、大连港(第45)、烟台港(第49)、福州港(第56)、东莞港(第57)。
排名六十至一百

唐山港(第61)、南京港(第65)、嘉兴港(第75)、南通港(第84)、海口港(第86)、泉州港(第87)、锦州港(第95)、台北港(第98)、台中港(第99)。
港口排名波动:与去年相比,不少港口的排名发生变动。
一些港口排名
青岛港上升1位,太仓港上升3位,日照港上升5位,连云港港上升3位,钦州港上升9位,大连港上升6位,烟台港上升3位,福州港上升6位。东莞港上升1位,唐山港上升2位,南京港上升2位,嘉兴港上升8位,南通港上升7位,海口港上升6位,泉州港上升10位,锦州港上升5位。
一些港口排名下降
广州港下降1位,厦门港下降1位,高雄港下降1位,营口港下降5位,台北港下降10位,台中港下降5位。其余港口则排名不变。
主要港口数据
上海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730万标箱,同比增长0.6%,连续第13年位居榜首。7月份集装箱吞吐量实现V型反弹,以430.3万标准箱创同期新高。
9月8日和11日昼夜集装箱吞吐量连续突破16万和17万标准箱大关,创下17.0173万标准箱的昼夜集装箱吞吐量新纪录。
新加坡港:2022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728万标箱,与上海港之间相差超1000万标箱,差距进一步拉大。
宁波舟山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335万标准箱,同比增长7.3%,稳居全球第三。上海因疫情封控期间,大量货物从上海港流入宁波舟山港,使其吞吐量达到高速增长。
另外2022年,我国共有7座港口吞吐量增速超10%,它们分别是:太仓港(14.0%)、日照港(12.2%)、钦州港(16.8%)、大连港(21.4%)、烟台港(12.8%)、嘉兴港(28.4%)、南通港(10.5%)。
中欧班列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开辟新途径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31日电 (王小军 黄宇晖)高空俯瞰新疆霍尔果斯铁路口岸,中欧班列犹如钢铁巨龙盘踞在科古琴山下,整齐划一等待有序开行。近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海关关员监管验放一列装载新能源车的班列。该班列由西安国际港始发的中欧班列从霍尔果斯口岸出境,驶往乌兹别克斯坦。
新能源汽车“走出去”
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74.7万辆;铁路部门运输超过47.5万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增添了“铁动力”。
面对新能源汽车出口运输需求日渐旺盛的实际,铁路部门用好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中老铁路跨境货物列车运能,为中国车企开展国际贸易、“中国制造”走出去开辟出一条条高效便捷的国际物流通道。

新疆霍尔果斯站准轨场等待出境的新能源商品车。(李明摄)
据霍尔果斯海关统计,2023年1—6月经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出口新能源汽车1.8万辆,同比增长3.9倍,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凸显,成霍尔果斯外贸出口新亮点。
近年来,在碳排放压力及能源危机影响下,各国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依托产业链优势,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然而传统海运在运力、时效上已无法满足当下新能源汽车出口需求,尤其是2022年10月中欧班列放开对新能源汽车运输限制后,众多车企将目光投向铁路运输。目前,已有长城、奇瑞、长安、宇通等品牌的国产汽车从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出口至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新疆霍尔果斯海关监管三科副科长吕望晟表示,相较于海运,中欧班列运输环境稳定,线路平稳,不易对新能源车造成损伤和腐蚀,且班次和停靠站点多,车企的选择更丰富,既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的繁荣,又助力新能源汽车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普及推广,使更多国货走向世界。目前经霍尔果斯口岸出口的汽车专列主要来自重庆、四川、广东等地。

新疆霍尔果斯海关工作人员查验每一辆新能源商品车。(李明摄)
海关便利化措施+中欧班列为新能源车打通新“航道”
“我们海关主动对接企业,详细了解需求,根据车辆类型、自重、尺寸等信息,制定相关通关便利化措施,助力企业出口车辆快速通关。”吕望晟说道。
为保障国产汽车快速出口海外,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海关动态掌握企业出口订单需求,点对点开展对接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申报并安排专人专岗审核,畅通全链条业务流程,实施对接货物运抵情况,实现货到放行,大幅缩短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同时积极宣传新能源汽车出口政策,鼓励外贸企业和班列运营企业依托中欧班列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助力中国汽车走向世界。
“海关、铁路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运输给予了很大支持,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一大利好。”代理该批汽车的世铁特货(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李瑞康说:“近年来,中国汽车出口欧洲的占比正逐步攀升,中欧班列为我们出口汽车提供了新途径。我们公司代理的出口汽车有25%是通过铁路运输方式出口,而霍尔果斯口岸是我们公司代理汽车出口的主要通道之一。”
“我们为商品车出口量身定制运输方案,在集货装车、调度组织等方面加强协调,不断提高装车水平及效率,开辟汽车快捷通关的绿色通道,全力满足商品车铁路运输需求,为国产汽车出口便利高效提供运力支持,有效服务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新疆霍尔果斯站运营管理科助理工程师王秋灵说道。
目前,新能源车出口成为国产汽车出口的一大亮点。新能源汽车在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支持中国品牌在海外“生根”,助力中国汽车出口不断升温。新疆霍尔果斯海关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向企业普及海关相关法律知识,强化与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的协调联动,不断提高通关时效,为新能源汽车出口营造更加安全、顺畅、便利的口岸通关环境,助力国产新能源车加速驶向海外市场。
今年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1万列,呈现“量质齐升”良好态势
7月29日10时18分,随着中欧班列(义乌—马德里)从义乌西站开出,今年以来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达10000列,较去年提前22天破万列,累计发送货物108.3万标箱,同比增长27%,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外需减弱对我国外贸的直接影响仍在持续的背景下,中欧班列开行和发运数量稳定增长释放出外贸积极信号,从一个侧面展现我国经济较强的韧性。

中欧班列从义乌西站开出 图源:国铁集团
01
班列开行数量稳步增长
今年第10000列中欧班列装有110标准箱货物,包含小商品、汽车配件、光伏组件等,这是近年来中欧班列商品品类和货值逐年增加,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呈增长趋势的缩影。
自2011年3月,我国第一列中欧班列从重庆团结村中心站开出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中欧班列历年累计开行已超过7.3万列,发送货物690万标准箱。超过100个国内出发城市通达欧洲25个国家216个城市,中欧班列为世界经贸往来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从义乌始发的‘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输货物从小商品、五金电器、机械设备到汽车配件、光伏产品、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转变,义乌海关监管‘义新欧’中欧班列进出口货值连续9年实现增长,今年上半年达到184.2亿元,同比增长19.5%。”班列运营方义乌市天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叶秋然说。
02
跨境货物运输需求旺盛
国铁集团货运部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我国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跨境货物运输需求旺盛。中欧班列具有全天候、大运量、绿色低碳、畅通安全等优势,受到沿线客户青睐。
一是通道能力稳步增长。为保障中欧班列开行稳定畅通,国铁集团完成一批铁路口岸及后方铁路通道补短板项目。二连浩特铁路口岸宽准轨接发列车线路增加至30条;满洲里口岸新建国际货场投用,中欧班列日换装能力有效提升。
二是运输时效保障有力。中欧班列开行规模稳步扩大,西安至德国杜伊斯堡双向线路由每周1列加密为2列,运行时效稳定在12天;新增成都至波兰罗兹双向线路、德国杜伊斯堡至西安回程线路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
三是辐射效应日益凸显。目前,中欧班列运输服务网络基本覆盖亚欧大陆全境,有效扩大了中国与沿线各国经贸往来。同时,国铁集团加强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建设,并积极探索中欧班列跨越黑海、里海南通道线路开发,努力打造“多向延伸、海陆互联”的运输服务网络。
“吉利在成都、重庆、西安等靠近制造基地的货站,通过中欧班列向主要市场发运整车,今年以来,发运数量同比稳定增长。”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国际物流经理林永铭说,下半年预计目标市场需求会进一步释放,企业也将继续用好中欧班列这一稳定的运输通道。
为保障中欧班列开行稳定畅通,国铁集团持续加强通道运输能力建设,完成一批铁路口岸及后方铁路通道补短板项目。例如满洲里口岸新建国际货场投用,中欧班列日换装能力由420标准箱提升到840标准箱。
中欧班列的运输时效相比海运具有明显优势。铁路部门优化中欧班列运输组织,灵活调整作业流程,补强设备设施和作业人员,对中欧班列优先承运、优先装车、优先挂运。新增的成都至波兰罗兹双向线路、德国杜伊斯堡至西安回程线路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运行时间均压缩5天以上。
“目前,中欧班列运输服务网络基本覆盖亚欧大陆全境,有效扩大了中国与沿线各国经贸往来,深化了国际产能合作,加速了要素资源跨国流动,辐射带动效应日益凸显。”国铁集团货运部负责人说,如广西柳州今年以来始发中欧班列的货物中,重型机械占97%以上,助力“广西制造”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03
多措并举保障稳定通畅
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1万亿元,同比增长2.1%,规模在历史同期首次突破20万亿元。其中,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同比增长9.8%,增速明显高于整体;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增长61.6%,拉动我国出口整体增长1.8个百分点,成为出口新引擎。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倪月菊认为,今年中欧班列开行达万列,说明在国际贸易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长依然强劲,经贸关系通过中欧班列的连接日益紧密,韧性不断加强。
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结构不断升级,尽管相较海运成本更高,但中欧班列因其时效优势,受到生产高货值产品的企业的欢迎。
“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保障中欧班列稳定畅通。”国铁集团货运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铁集团将加强国际铁路合作,紧密对接跨境货物运输需求,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出更大贡献。(来源:新华每日电讯、人民网)
上半年上海口岸进出口值突破5万亿
据上海海关统计,2023年上半年上海口岸进出口总值在历史同期首次突破5万亿关口,达5.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位列全国前五大口岸之首,进出口规模占全国25.7%,稳居全国最大口岸。
海运方面,上半年上海海关共受理国际航行船舶申报2.1万艘次。其中,直航往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船舶0.6万艘次,同比增加15.6%;直航往来RCEP其他成员国船舶0.84万艘次,同比增加14.4%。自5月底以来,随着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相继恢复国际航线,上海邮轮出境游进入常态化运行新阶段。两个月来,上海海关已累计受理国际邮轮申报36艘次。
陆运方面,近期“中欧班列-上海号”接连从闵行货运站发车,创造了发运量单月9列、单日2列新纪录。“中欧班列-上海号”完成了中欧线、中俄线、中亚线三大中欧班列主要线路的全覆盖,境内西通道、东通道、中通道三大中欧班列主要通道全打通,联通欧亚9个国家的50余个城市和站点。今年上半年,上海车站海关累计监管中欧班列40列、货物3.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3倍、4.1倍。自2021年9月28日首列“中欧班列-上海号”开行以来,截至6月底,开行量117列。
空运方面,上半年浦东机场先后恢复至缅甸仰光、印度德里、马尔代夫马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等37条航线,目前运营国际、港澳台地区航线达93条,较年初增长近七成。上半年浦东机场海关累计监管进出境航空器5.3万架次、进出境货物148.1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7.7%、4.7%。上海虹桥机场于今年3月26日恢复国际、港澳台航线后,目前日均进出境航班已达42架次。截至6月30日,虹桥机场海关累计监管进出境航空器4455架次。
寄递渠道方面,受跨境电商出口规模效应带动,上海口岸进出境快件量增长迅速。上半年,浦东机场海关累计监管国际快件1.87亿票、1.94亿件、27.3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7倍、1.6倍、50.8%;其中,跨境电商出口快件货重,占所有出口快件重量的55%。上半年上海口岸进出境邮件达1884.8万件,同比增长27.3%。
为促外贸进出口,这个省降低多项港口作业费
振华Terminexus全球港口摄影大赛获奖作品© 作者:姚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外贸进出口降成本工作方案》,以控制外贸企业进出口成本为核心,打造中部地区最优通关成本省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外贸进出口降成本工作,到2024年末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湖北全省进出口通关成本降低10%以上,力争打造中部地区最优通关成本省份。
——积极推进湖北国际物流通道体系建设,优化外贸进出口物流通道,持续降低外贸进出口综合物流成本,实现进出口申报货运量增长10%。
——推进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升级,建设“智慧口岸”,提升跨境贸易平台申报率,实现湖北省内重点外贸企业跨境贸易业务全部在“单一窗口”办理。
——积极开展跨境贸易监管模式创新,促进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高于37.5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高于0.7小时,并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降成本,精准支持。
1.降低水运口岸费用。武汉阳逻港港口作业包干费降低10%、理货费降低10%。黄石新港港口作业包干费降低15%、理货费降低10%,免除货物堆存费,合并货物安全检查、称重环节,将港口费用收取方式从现结改为月结。
2.降低航空口岸费用。天河机场取消复磅费、查验费,舱单信息传输费降低30%以上。花湖机场国际货站叉车租赁费、叉车人工服务费、仓储费降低10%。
3.降低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费用。取消吴家山铁路中心站监管场所检疫查验人工作业服务费、叉车简易作业服务费2项费用。
4.扩大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范围。从国家批准的内河口岸(武汉阳逻港、黄石新港)扩大到武汉铁路口岸(武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武汉港(花山、汉南港区)、阳逻铁水联运二期(武汉中远海码头)、宜昌港、荆州港、仙桃港等直接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及全省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5.落实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在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督促口岸经营服务主体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定期开展口岸收费公示联合检查,坚决查处口岸进出口环节违规收费、乱收费等行为,提升透明度。
6.规范报关行业收费。支持湖北省报关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常规报关费用最高限价并向社会公开。在湖北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上新建报关服务应用, 引导湖北报关企业全部入驻平台。对通过湖北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在本省海关完成报关、本省口岸进出口的省内外贸企业,报关费用每票补贴10%,通过平台直接补给外贸企业。
(二)强支撑,拓展通道。
7.降低陆运环节物流成本。落实湖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湖北省内通行费优惠。
8.提升水运口岸运营质效。支持湖北水运口岸开展“散改集”业务,对粮食、煤炭、化肥等散货开展“散改集”,达到一定业务规模的,鼓励各地按照箱量给予补贴。
9.促进国际物流新通道建设。支持湖北省内物流企业开通武汉-上海-东方港至欧洲铁海联运、中亚-武汉-日韩铁海联运、武汉-东盟散杂货直航、武汉-老挝等东南亚国家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武汉-钦州南向陆海新通道、武汉-宁波铁海联运、武汉-南沙铁海联运及武汉-厦门铁海联运等国际物流新通道,服务湖北省外贸企业在省内口岸报关。对稳定运营相关通道的物流公司,按照承运集装箱量给予补贴。
10.加快国际航空客货运“双枢纽”建设。落实国际货运航线补贴政策,阶段性提高货运航线补贴标准。支持航空公司根据省内重点外贸企业需求及重点进出口产品开通国际货运航线,以“一事一议”方式保障相关线路稳定运营。
(三)建平台,集成服务。
11.拓展“一窗式”通关政务服务。建设完善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移动APP或小程序、辅助申报系统。推动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监管互信、一单互认,实现企业转港物流数据共享和贸易新业态业务属地申办。
12.延伸“一站式”跨境贸易服务。通过湖北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全程通关物流信息服务。优化鄂州花湖机场航空物流枢纽公共服务平台,搭建RCEP“货机快线”,助力花湖机场航空物流枢纽监管、贸易、物流等数字化转型。
13.推行“一单式”企业线上服务。开发物流单证电子化应用程序,实现进出口货物提货单、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放箱单全流程无纸化作业。上线RCEP优惠协定税率智能查询系统。升级企业信息推送应用,将相关服务应用接入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微信公众号。
14.提供“一网式”贸易数据服务。建设湖北电子口岸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基于可靠的集约化数据资源,实现对数据多维度分析,涵盖各个业务场景、主题,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结合口岸特点,以“一张图”的形式展示口岸运行相关数据。
(四)优服务,高效通关。
15.持续优化检验监管要求和模式。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检疫审批效能。对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优化调整进口铜精矿品质项目检测;对进口铁矿、棉花等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提供多种合格评定方式供企业自主选择。
16.促进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制定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对纳入“白名单”的物品,试点单位在进口时无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等即可办理通关手续。
7.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推进出口退税“即出即退”政策落地,将全省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探索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深入推进“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降低进口征税基数,节约企业税款支出。
达飞再次上调亚欧航线运费
半个月时间,达飞亚欧航线运费已上涨了7%。
继7月初宣布上调亚欧航线运费(FAK)后,近日达飞再次宣布上调该航线运费,于8月15日(起运港装货日期)起生效。

达飞上调运费公告
此次调价涉及的航线范围包括:亚洲所有港口至北欧所有港口(包括英国及从葡萄牙到芬兰/爱沙尼亚);货物类型包括:干货、散装货物、冷藏货物及空箱;涨价后的费用标准为:每20英尺干箱1150美元,每40英尺干箱/高箱/冷藏箱2100美元。
7月初,达飞刚刚宣布从8月1日起上调亚欧航线运费,当时的标准是每20英尺干箱1075美元,每40英尺干箱/高箱/冷藏箱1950美元。可见,半个月时间,达飞亚欧航线运费已上涨了7%。

达飞刚刚公布了2023年第二季度业绩。
报告期内,达飞实现营业收入123亿美元,主要由航运业务推动,同比下降3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26亿美元,同比下降73%;净利润为13亿美元,同比下降83%。
其中,航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亿美元,同比下降48%;EBITDA为22亿美元,同比下降76%。平均运费为1491美元/TEU,同比下降10%。
展望下半年市场,达飞认为,宏观经济和地缘政治仍充满不确定性,航运市场充满挑战。下半年全球经济增长依旧缓慢,同时新投入运力增加,可能会拖累运费,特别是在东西向航线上。
目前,低迷的运费已成为拖累班轮公司业绩最重要的原因,班轮公司都在想方设法上调运费。
近期,中国出口集装箱运输市场出现好转迹象,运输需求反弹,带动以欧美航线为首的远洋航线运价上涨。
不过由于大批新造船集中涌入市场,亚欧航线运费前景仍不乐观。克拉克森预计,今年全球集装箱船新船交付量将达到200万TEU,创下年度交付量纪录,推动全球集装箱船队运力增长约7%。
可以预见,在运输需求没有明显提升、新增运力仍持续大量涌入的背景下,班轮公司提升运费的难度较大。
大连自贸片区,东北最前沿的改革“试验田”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肩负着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大使命。
2017年4月10日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大连片区正式挂牌
掀开了大连改革开放的新篇章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6年多来,大连自贸片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连“两先区”建设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高水平制度创新引领片区高质量发展,区域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外开放能级持续提升,在承担辽宁乃至东北地区深化改革“试验田”和对外开放“桥头堡”的作用中成效显著。
激发发展活力
打造开放前沿的制度创新策源地
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在全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大连自贸片区分别会同大连海关、大连海事局选送的“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两项经验入选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
这并非大连自贸片区首次向全国贡献“大连智慧”与“大连经验”。此前,“‘保税混矿’监管创新”“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三项“大连原创”,就已分别入选了国务院发布的自贸试验区第四、五、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并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大连自贸片区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在全国第三批7个自贸试验区21个片区中率先全面完成《辽宁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的119项改革试点任务,先后推出55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除上述5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外,还有2项最佳实践案例供全国学习借鉴,89项改革创新经验及12项金融创新经验在全省借鉴推广,20项创新事项被国务院官网采用,3篇信息入选国务院联席会议简报。
东北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改革“试验田”,成为不断把“创新良种”撒向全国的制度创新策源地。
层出不穷的创新举措
使大连自贸片区政务环境
不断优化
便利化方面
在全省率先实施“集中审批”和“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
推出“集中登记地址”“帮您办”创新举措,企业注册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
标准化方面
在全省首推“主体资格登记确认制”“经营资格综合凭证”等创新举措。
“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窗受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
数字化方面
在全省首推“法人空间”,集成10+X+N等试点创新,企业在专属空间可以快捷办理审批事项、查询相关信息、获取相关政策。

大连自贸片区在全国率先开辟“东北亚商品车过境陆海联运新通道”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
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今年7月
大连自贸片区“好戏连台”
先是东北首个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性租赁项目成功落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投放金额2亿元在片区设立大连招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神州租车合作扩大在东北地区汽车租赁业务规模。
这是继2021年11月首单新型离岸贸易业务落地后,大连自贸片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努力书写金融租赁、新型离岸贸易、汽车国际贸易“三篇自贸文章”进程中取得的又一“里程碑式”突破;
随后,东北地区首个国际人才服务综合体——大连金普新区国际人才港暨RCEP·大连自贸片区国际人才港和大连自贸片区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在大连自贸大厦揭牌启用。
作为金普新区及自贸片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两港一中心”以三项全国率先、两项全省领先的创新举措,为来连国际人才提供全方位、一体化、一站式综合服务,助力大连对外开放和创新高地建设。
挂牌6年来,大连自贸片区始终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对外开放新格局,实施新型贸易业态提升行动,外商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对外贸易稳中提质,结构不断优化,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成效显著。
外资企业纷至沓来
6年多来,大连自贸片区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搭建载体、创新机制,招引了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户。
SK海力士以90亿美元收购英特尔的NAND闪存及存储业务重大项目落地、“量体裁衣、拎包入驻”新招商模式推动泰星能源汽车锂电池项目逐年扩大投资规模、大宗商品贸易优势吸引世界500强企业新加坡托克集团与辽宁港口集团合作落地油化品贸易项目。
挂牌以来,大连自贸片区实际利用外资以每年148%的增长率持续增长,年新增外资市场主体数量由2017年的21家增长至2022年的190家,年均增长率高达55%。
对外贸易跃上新台阶
大连自贸片区依托成熟的能源储运、油品贸易体系,加快推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推动油品贸易、交易量增长;打造东北亚矿石分拨中心与混矿基地,提升东北亚矿石分拨中心与混配基地地位功能;加速打造“东北亚粮食中心港”;启动冷链“全球中心仓”建设,打造面向国际的“一站式”冷链物流平台和冷链食品交易中心;完善商品车枢纽中心,开辟外贸出口班轮新航线及商品车运输新通道。
“新平台”推升开放合作新高度
大连自贸片区高标准建成的全国首个以RCEP为主题的高端国际商务区成为国内外投资者瞩目之地。
为抢抓RCEP机遇,大连自贸片区率先制定《高质量实施RCEP三年行动方案》,抢先出台15条专项扶持政策,吸引面向RCEP成员国的贸易、结算、金融、研发、设计等高端服务业总部向大连聚集;
搭建RCEP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外商投资和企业对外贸易与国际合作,鼓励中小微企业出海;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服务网,为企业对标RCEP经贸规则提供最优税率、税则信息、原产地规则、原产地判定等便捷高效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有效降低合规成本、做出最优决策。
产业结构优化争做先导
以产业集聚推动高质量发展
3月20日,作为2023年辽宁省一季度重点项目,奇瑞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在大连自贸片区正式开工建设。
在大窑湾北岸17.69万平方米的项目用地上,奇瑞汽车将奇瑞体系内的包括车身、内外饰、系统集成、底盘、电器等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整体引入大连自贸片区,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平台化、集成化”的汽车零部件主题园区。
而同时揭牌的奇瑞汽车(大连)研究院作为奇瑞汽车工程技术研发总院下属机构,将全力助推奇瑞大连持续开发新车型并对现有车型进行升级换代。
大连自贸片区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前瞻布局、深耕细研,构建了以汽车及零部件、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为主导核心产业,以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生命健康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港航物流、金融为支撑的“242”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形态健康发展、产业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总体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是大连自贸片区主导核心产业
东风日产、奇瑞汽车年产整车规模达30万辆;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总数超过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1家。去年,大连自贸片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实现产值338亿元,占全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的“半壁江山”。奇瑞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建成投产后,必将为大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腾飞注入全新动力。
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产业发展
稳步提升
依托港航物流和通关便利化优势,大连自贸片区目前已集聚重点贸易企业300余家,产业集群涉及石油及制品、金属矿、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等多个大宗贸易类别,产业规模达千亿级。
新能源产业集群
发展不断提速
大连自贸片区全力发展以氢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推动氢能产业“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发展,建成全国首个“油气氢电服”综合加能站以及现场甲醇制氢加氢项目,20辆氢能公交车上线运行,氢能研发及检测、燃料电池、动力总成、氢能整车、分布式电源等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目前,大连自贸片区已成为全市氢能产业项目最集中、产业链最完整的区域。
此外——
大连自贸片区积极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格劳博、山崎马扎克、光洋科技、大连机床、冰山集团、中集特种物流、创为电机等优质企业聚集发展,海尔产业园、华为华录数字产业园、瓦轴风电轴承等重点项目相继落地;
积极建设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先行示范区,片区及周边聚集医药相关企业近300家,规模以上企业近50家,拥有垠艺心脏支架等国家级研发平台10余个,成为辽宁三大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区之一;
传统优势产业港航物流发展不断提速,105家规上港航物流企业涵盖水上运输、多式联运、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仓储、道路运输、航空运输及增值服务等多个类别,同时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态持续多元化发展。
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继续坚持以高质量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为大连‘两先区’建设和奋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更多自贸力量。
7月进出口数据出炉,进出口均双位数下降

振华Terminexus全球港口摄影大赛获奖作品© 作者:孙进涛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23.5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同)增长0.4%。其中,出口13.47万亿元,增长1.5%;进口10.08万亿元,下降1.1%;贸易顺差3.39万亿元,扩大10.3%。按美元计价,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4万亿美元,下降6.1%。其中,出口1.94万亿美元,下降5%;进口1.46万亿美元,下降7.6%;贸易顺差4895.7亿美元,扩大3.5%。
今年7月份,我国进出口3.46万亿元,下降8.3%。其中,出口2.02万亿元,下降9.2%;进口1.44万亿元,下降6.9%;贸易顺差5757亿元,收窄14.6%。按美元计价,今年7月份我国进出口4829.2亿美元,下降13.6%。其中,出口2817.6亿美元,下降14.5%;进口2011.6亿美元,下降12.4%;贸易顺差806亿美元,收窄19.4%。
今年前7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主要特点:
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前7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5.41万亿元,增长2.1%,占我外贸总值的65.4%,比去年同期提升1.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77万亿元,增长2.8%;进口6.64万亿元,增长1.2%。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4.21万亿元,下降11.4%,占17.9%。其中,出口2.75万亿元,下降8.8%;进口1.46万亿元,下降15.9%。此外,我国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3.04万亿元,增长8.1%。其中,出口1.21万亿元,增长15.3%;进口1.83万亿元,增长3.8%。
对东盟出口增长,自欧盟、美国进口增长。前7个月,东盟为我第一大贸易伙伴,我与东盟贸易总值为3.59万亿元,增长2.8%,占我外贸总值的15.3%。其中,对东盟出口2.11万亿元,增长4.7%;自东盟进口1.48万亿元,增长0.2%;对东盟贸易顺差6275.1亿元,扩大17%。欧盟为我第二大贸易伙伴,我与欧盟贸易总值为3.22万亿元,下降0.1%,占13.7%。其中,对欧盟出口2.08万亿元,下降2.6%;自欧盟进口1.14万亿元,增长5.1%;对欧盟贸易顺差9433.4亿元,收窄10.5%。美国为我第三大贸易伙伴,我与美国贸易总值为2.64万亿元,下降9.6%,占11.2%。其中,对美国出口1.95万亿元,下降13%;自美国进口6911.2亿元,增长2%;对美贸易顺差1.26万亿元,收窄19.5%。日本为我第四大贸易伙伴,我与日本贸易总值为1.27万亿元,下降5.8%,占5.4%。其中,对日本出口6395.6亿元,下降0.4%;自日本进口6327.1亿元,下降10.8%;对日贸易顺差68.5亿元,去年同期为贸易逆差668亿元。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8.06万亿元,增长7.4%。其中,出口4.76万亿元,增长12.6%;进口3.3万亿元,增长0.5%。
内资企业进出口保持增长。前7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12.46万亿元,增长6.7%,占我外贸总值的52.9%,比去年同期提升3.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49万亿元,增长7.3%,占出口总值的63%;进口3.97万亿元,增长5.3%,占进口总值的39.4%。国有企业进出口3.82万亿元,增长0.8%,占我外贸总值的16.2%。其中,出口1.08万亿元,增长2.7%;进口2.74万亿元,增长0.1%。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21万亿元,下降9.4%,占我外贸总值的30.6%。其中,出口3.88万亿元,下降9.6%;进口3.33万亿元,下降9.1%。
机电产品出口比重近6成。前7个月,我国出口机电产品7.83万亿元,增长4.4%,占出口总值的58.1%。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7351.5亿元,下降19.8%;手机4623.6亿元,下降6.5%;汽车3837.3亿元,增长118.5%。同期,出口劳密产品2.34万亿元,下降2.1%,占17.4%。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6311.4亿元,下降2.1%;纺织品5460.5亿元,下降5.7%;塑料制品4032.4亿元,增长1.5%。
铁矿砂、原油、煤进口量增价跌,天然气、大豆进口量价齐升。前7个月,我国进口铁矿砂6.69亿吨,增加6.9%,进口均价(下同)每吨785.6元,下跌5.1%;原油3.26亿吨,增加12.4%,每吨3977.2元,下跌16.6%;煤2.61亿吨,增加88.6%,每吨838.1元,下跌19.7%;成品油2701.3万吨,增加101.9%,每吨3912.2元,下跌26.7%。进口天然气6687.6万吨,增加7.6%,每吨3818.7元,上涨0.6%;大豆6230.3万吨,增加15%,每吨4334.6元,上涨1.3%。同期,进口机电产品3.53万亿元,下降10.6%。其中,集成电路2701.7亿个,减少16.8%,价值1.32万亿元,下降16.2%;汽车41.2万辆,减少20.1%,价值1763.1亿元,下降16%。
沈阳中欧班列半年开行突破400列
本报讯 8月7日,记者从中外运东北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中欧班列(沈阳)共开行424列,同比增长42.76%;运输货物34830标箱,同比增长42.79%;货重39.31万吨,同比增长55.26%,均创历史新高。
中欧班列具有受自然环境影响小、稳定性高的特点,对有一定运量规模、时效性要求较高的产品有很强的吸引力。随着亚欧大陆铁路运输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通关标准更加协调便捷、各条班列线路之间整合提速,中欧班列的优势进一步凸显。为创新推动中欧班列发展,沈阳海关统筹利用关区内各类场站资源开展跨区域协同监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地方政府申建进境粮食、原木指定监管场地,对申建工作给予政策解读和指导。在今年新成立的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已建有国内领先的场站管理系统,与海关监管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一单通报,采用可视化管理模块,实现场站管理线上预约、无人卡口、自动派位、智能分工,为中欧班列高效开行提供强大助力。
为帮助中欧班列享受政策红利快速通关,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成立中欧班列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串联场地运营方和铁路货运现场,持续跟进出口目的地国家准入标准及检测规范。同时,通过研究细化查验、场站堆存等监管问题,海关量身定制中欧班列监管方案,缩短了整体通关时间及口岸停留时间。
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加强与铁路部门、场站运营方的沟通协作,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引导更多企业利用这一绿色高效的物流通道,增强外贸竞争力,助力沈阳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
大连全力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
大连港区泊位全面开放,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实施,长春—大连—国外目的港“一单制”海铁联运专列实现首发……今年以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提高对国内外要素资源吸引汇聚能力,成为推动大连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辽沈战役”急先锋的重要支撑。上半年,大连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30.5万标箱,同比增长20.8%。
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大连的战略定位。大连市委、市政府按照“强枢纽、畅通道、聚要素、优服务”发展思路,优化整合发展要素,高质量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初步形成以海空两港为核心、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枢纽为互联互通手段、重点港航物流园区为支撑的运行格局。
近年来,大连市出台《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并制定实施《大连港总体规划》,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大连港(资料图)
全面提升枢纽港能级,畅通海陆物流大通道。十年来,大连市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1386亿元,其中港口固定资产投资329亿元。大连港连通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集装箱航线实现RCEP成员国核心港口全覆盖,日韩集装箱航线密度和海铁联运量位居全国前列。
大连市着力打造交通便捷、物流高效、贸易便利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创新“云眼查”“云签发”“云监管”模式,大幅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全国首创“保税混矿”“进境粮食全流程监管”“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3项贸易便利化举措,获批全国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城市。
大连市以绿色、智慧、高效为导向,全力建设“数字化港口”。“大窑湾·智慧港口2.0”项目建成运行,港口作业效率提升10%。大连港获评国内首批“全国四星级绿色港口”。

出口报关单申报避坑指南
出口货物在进行报关单申报环节时,常因报关单申报错误而需要进行报关单修撤,不仅可能会延误船期,也可能会被移交至后续处置环节,既耽误精力又浪费了财力。那么,在企业申报环节,出口报关单有哪些常见的错误申报点?这些“坑”,您在填报时注意避免了吗?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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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的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45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0号令)
6. 海关总署2018年第125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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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报关单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案例分析
01 价格及币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明确: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币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货币名称及代码填报,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将实际成交货币按申报日外汇折算率折算成《货币代码表》列明的货币填报。
常见错误分析:
① 总价的小数点申报错误,如54643.68美元误写成5464368美元。
② 总价中数字多写一位,如24248美元误写成248248美元。
③ 币制申报错误,如美元误写成人民币。
小贴士:
因统计价格申报错误可能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及海关监管秩序,当前已成为缉私线索移交的主要错误区,大家在申报时应重视价格及币制的申报准
02 毛重与净重
出口货物的毛重按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统计。
出口货物的净重按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统计。
常见错误分析:
① 逻辑错误:如某企业报关单表体分项商品的重量之和与报关单表头净重不相符。② 毛重与净重位置倒置。
03 数量与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明确:数量及单位分三行填报。在进行出口报关单申报时,统计数量的第一行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第二行为空。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第三行。
常见错误分析:
① 填报成交数量单位与商品实际数量单位不一致导致申报错误:如某企业产品出口数量单位申报为4套,但在后续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中,此产品的数量单位为12件,报关单与增值税发票中的数量单位不一致导致出口退税受阻。② 法定第一、第二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进行申报。
04 最终目的国
最终目的国(地区)填报已知的进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运抵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货物,以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同一批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分别填报最终目的国(地区)。进出口货物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时,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
常见错误分析:
企业在出口报关单中,在一般贸易方式下,最终目的国填报的中国(142),出现申报逻辑错误。
05 征免方式
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填报。
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根据《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为“保金”或“保函”的,填报“全免”。
常见错误分析:
注意监管方式与征免方式的对应逻辑关系。
① 某企业出口申报监管方式为“进料对口”,但备案号为“空”,逻辑不符,实际该企业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
② 某企业出口申报监管方式为“保税仓储货物” ,但征免方式申报为“照章征税”(海关代码1),实际该企业的征免方式应为“全免”(海关代码3)。
③ 某企业非直接退运、且税款已抵扣的情况下征免性质填写全免(海关代码3),此种情况不符合免税条件,实际应填写照章征税(海关代码1)。
海关提醒
通过本篇的学习,大家对出口报关单申报常见错误有了一定了解,在进行出口货物申报时对重点项目应进行重点校对,保证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的规范性、准确性。
货物到港无人提货,船公司索赔百万订舱货代应不应该背锅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其中一起发生在货主、货代和船公司之间关于目的港货物无人提前导致索赔的典型案例,下面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此案例。

货到目的港无人提货,货代货主被巨额索赔
2020年7月,山东福润达食品有限公司(货主)通过订舱代理山东九鼎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锦海怡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法国达飞订舱,委托达飞将三个冷藏集装箱的大蒜自青岛港运至加蓬利伯维尔港。提单号分别为QDJY035820和QDJY035821,福润达公司为提单上的托运人。
来自山东高院的信息显示:2020年9月,三个冷藏集装箱的大蒜运至目的港后,被卸载于目的港码头仓库,一直无人提取货物!
2021年1月,目的港海关经检验发现涉案货物“不适合销售和消费”,由当地监管部门对涉案货物予以扣押并销毁。
九鼎源与达飞之间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如托运人未能按时足额向达飞支付海运费、滞期费等费用,导致达飞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九鼎源公司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达飞诉至法院,请求提单托运人福润达公司(货主)及九鼎源(订舱代理)共同赔偿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滞箱费、码头费用、罚金、货物销毁费用、律师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4089.84欧元(约合人民币98万)。
青岛海事法院审理认为,托运人福润达公司(货主)与承运人达飞之间成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目的港无人提货,福润达公司(货主),应当向达飞承担赔偿责任。
订舱货运代理九鼎源与承运人达飞之间成立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前者在双方的代理协议中未明确作出“债务加入或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故应将其承诺认定为一般保证,订舱代理九鼎源在福润达公司(货主)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青岛中级法院判罚:
一、被告山东福润达食品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法国达飞海运集团(CMACGMS.A.)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78000美元。
二、被告山东九鼎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山东福润达食品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在山东福润达食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被告山东九鼎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福润达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法国达飞海运集团(CMACGMS.A.)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05元,由原告法国达飞海运集团(CMACGMS.A.)负担5127元,由被告山东福润达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九鼎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178元。
青岛海事法院判决后,达飞和福润达公司(货主)均对此判罚不满,分别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判罚对于行业的指导意义
山东高院表示:“在此案件中,原告承运人法国达飞系排名世界前三的海运集团,被告提单托运人及订舱货运代理人均为国内当事人。
在此类目的港无人提货导致承运人损失案件的处置过程中,托运人根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当承担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法律责任。”
“关于国内订舱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法院经审查其与承运人之间《代理协议》中的赔偿责任条款,认定该条款约定符合我国民法典保证合同的特征,在协议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情形下,按照一般保证处理。这种做法既保障了国外承运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国内订舱货运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限制,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确定的裁判规则对同类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促进国内企业在国际货运贸易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外经济活动的本领。”
世界各国海关特殊要求汇总及防查验扣货
从事外贸行业,必须对不同国家在进出口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时全面的掌握,例如:有些国家对某些海运物品有特别规定,有些国家禁止转运,有些国家海关查验特别严格,经常扣货...所以,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做好预判是保证货物运输的顺利完成。本篇汇总了部分国家在进出口海关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希望对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您有所帮助,具体操作中请酌情参考。
需申报AMS的国家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菲律宾
(其中美国不需申报ISF规定必须在开船前48小时提供给美国海关,否则会有USD5000的罚款,AMS费用25美金/票,修改的话40美金/票)。自2018年7月1日起,对所有进口到菲律宾的货物都必须提前申报AMS,菲律宾除了原来的EBS,CIC又将多出一个AMS附加费。到菲律宾的货物要求提前申报AMS。
需申报ENS的国家
欧盟所有成员国,ENS费用25-35美金/票。
木制包装需做熏蒸消毒的国家
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以色列、巴西、智利、巴拿马
需做产地证的国家
柬埔寨、加拿大、阿联酋、多哈、巴林、沙特、埃及、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各国海关规定
1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定
收货人一定要有进出口权,否则无法清关进口,因此要修改提单的需用时一个月左右。
2沙特海关规定
进口至沙特的所有货物,必须使用托盘装运并包装上需印原产地和唛头。
自2009年2月25日起,所有到港货物违反该规定未使用托盘装运的将被分别处以罚金SAR1,000(US$267)/20’和SAR1,500(US$400)/40’。由客人自己承担。
3巴西海关规定
a.只接受全套提单三份正本不能修改,提单上必须显示运费金额(只能使用美元或欧元),不接受“TOORDER”的提单,提单上要显示收货人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
b.必须在提单上显示收货人的CNPJ号码(收货人必须是已经注册登记的公司),收货人必须是在目的地海关有登记注册的公司;
c.不可以到付,不可以在目的港多收钱,木包装要熏蒸,所以拼箱报价是需要多注意。
4墨西哥海关规定
a、要申报AMS提单,需显示商品编码以及需要提供AMS资料和装箱单发票;
b、Notify显示第三方通知人,一般是货代公司或者CONSIGNEE的代理;
c、SHIPPER显示真实的发货人和CONSIGNEE显示真实收货人;
d、品名不可以显示总称,要显示详细的货品名称;
e、件数:要求显示详细的件数。例:1PALLET里面有50箱货物,不能只显示1PLT,必须显示1palletcontaining50cartons;
f、提单要显示商品的原产地,开船后提单改提单至少产生USD200的罚款。
5智利海关规定
智利不接受电放提单,木包装要熏蒸。
6巴拿马海关规定
不接受电放提单,木包装要熏蒸,要提供装箱单和发票;
经COLONFREEZONE(科隆自由贸易区)中转,去巴拿马(PANAMA)的货物,必须是可以重叠堆放及可以叉车作业的,单件重量不能超过2000KGS。
7哥伦比亚海关规定
提单上必须显示运费金额(只能使用美元或欧元)。
8印度海关规定
无论FOB或CIF条件下,无论提单是否“TOORDEROFSHIPPER”(指示提单),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印度方面都可不付款并技术合法,在进口申报的BILLOFENTRY(进口申报舱单)及IGM(进口货物舱单)上只要显示了印度客户的名字,你已经失去货权,无论提单是否在你手上,所以一定要尽可能100%预付。
9俄罗斯海关规定
a、客人付款一定要及时,或者你们是长期合作的,否则建议先打款过来,或者要预付75%以上。
b、货物到港后一定要两催:一催客人付款,二催客人提货。否则货物到港或站后,没有人提货被海关把货hei掉的,或者是你要交高昂的费用同时客人通过关系可以搞无单放货。
c、鉴于俄罗斯人拖拉的作风,一定要记住,不管是打预付,还是提货,还是回尾款,都要催催催。
10肯尼亚海关规定
肯尼亚标准局(KEBS)于2005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出口前标准符合性验证计划(PVOC)。因此,从2005年起开始采用PVOC这种出货前验证的方式。PVo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在出货前获得符合性(CoC),CoC是肯尼亚强制性的海关清关文件,没有该证,货物抵达肯尼亚港口后将被拒绝入关。
11埃及海关规定
a、对出口到埃及的货物,商检局实行装运前检验监装工作。
b、无论是否法定要求商检,都需要客户提供换证凭单或者凭条、正式报检委托书、箱单、发票、合同。
12巴基斯坦海关规定
卡拉奇港务局规定:对进口纸袋包装的炭粉、石墨粉、二氧化镁及其它染料等,必须打托盘或适当装箱,否则不予卸货。
另外,巴基斯坦不接受挂印度、南非、以色列、韩国和中国台湾旗的船舶靠港。
13沙特阿拉伯海关规定
沙特政府规定所有运沙特的货物不准经亚丁转船。
1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海关规定
迪拜和阿布扎比港卫生当局规定凡进口食品,必须注明失效期,并随船带有卫生健康说明书,否则港方不予卸货。
15马尔代夫海关规定
A、未经国内事务部允许,不准进口各种毒品和硫酸、硝酸盐、危险动物等。
B、未经对外事务部允许,不准进口酒精饮料、狗、猪或猪肉、雕像等。
16加拿大海关规定
加拿大政府规定去该国东岸的货物,冬季交货尽量在哈利法克斯和圣约翰斯,因为这两个港口不受冰冻影响。
17阿根廷海关规定
阿根廷法律规定收货人遗失提单必须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后由船公司或由船公司委托代理签发另一套提单,同时向有关机构递交一份声明认定原始提单失效。
18坦桑尼亚海关规定
坦桑尼亚港务局规定凡运往达累斯萨拉姆港交给坦桑尼亚或转运到赞比亚、扎伊尔、卢旺达和布隆迪等国的货物,需在包装显著位置刷上不同颜色的十字标志,以便分类分,否则船方将收取货物分类费。
19吉布提海关规定
吉布提港口规定在该港转运的货物,所有文件及包装唛头上应明确填写最终目的港,如WITHTRANSHIP-MENTTOHOOEIDAH,但必须注意,不能将上述内容填在提单目的港一栏内,而只能在头上或提单其它空白处表明,否则海关将视作吉布提本港货,而且要收货人交付进口税后才放行。
20肯尼亚海关规定
肯尼亚政府规定凡对肯尼亚出口货物均需在肯尼亚的保险公司投保。不接受CIF条款。
21科特迪瓦海关规定
阿比让海关规定:
a、提单和舱单所列货物名称应具体详细,不能以货类代替。如不按上述规定办理,承运人为此产生的海关罚款将由托运人承担。
b、经阿比让过境去马里、布基纳法索等内陆国家的货物,提单和船务单据及货物运输包装上,均需注明“科特迪瓦过境”才能免税,否则要征收附加税。22尼日利亚海关规定
为防止不法商人套汇,尼日利亚中央管理部规定,所有进口货物发出前需经瑞士通用公证行分支代理机构检验合格,取得“CLEANREPORTOFFINDINGS”,收货人方可清关提货。
23澳大利亚海关规定
澳大利亚港务局规定木箱包装货物进口时,其木材需经熏蒸处理,并将熏蒸证寄收货人。如无木材熏蒸证,木箱将被拆除烧毁,更换包装费用均由发货人负担。
24新西兰海关规定
新西兰港务局规定集装箱的木质结构及箱内的木质包装物和垫箱木料等必须经过检疫处理后方可入境。
25斐济海关规定
斐济海关规定弹簧刀以及旧衣服禁止进口。
26伊朗海关规定
伊朗税法第90款规定,在伊朗港口装货出口,不论其在何处支付海运费,均按运费的50%征收运费税。进口货免征运费税。吉达和达曼港务局规定:
a、凡经往该二港的货物必须在装运港打托盘,集装箱货物也要先打托盘后装箱。
b、货物文件各项内容必须详细。
关于查验和扣货
01 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02 规避
1、为了避免海关扣货,针对一般的包裹,可写成personal gift,私人包裹被海关查的几率很低。2、申报价值可以写的相对少一点,贵重物品的扣货率是很高的。另外,海关扣货后,清关费是根据申报价值计算的,申报价值越高,清关费越高。同样如果需要客户寄回产品时,也注意让客户把申报价值写低一点。3、了解各国政策,如澳洲虽然通关容易,但是电池类产品是海关不允许的,因此电池或者带电磁的产品,尽量不发往澳洲。如果一定要卖带电池的产品,可以给客户说清楚不发电池,只发产品。4、选择安全的递送方式。DHL的扣货率是很高的,其次是FedEx和UPS;相对安全的递送方式是航空挂号小包和EMS,另外EMS就算是被海关扣货,还是能够免费退回到发货地点的。5、重量越重的包裹被海关扣货的可能性越大。6、不同产品被海关扣货的几率不同,如电子产品被扣的几率比服装类高。7、寄往不同的国家,采用的申报策略也不有所不同。英美海关相对不那么严格,申报价值可以适当放低;德国海关比较严,就不宜放太低的申报价格;像巴西海关也十分严格,填写申报材料一定要仔细、准确,否则很麻烦。
03 已扣
1、及时和客户联系,最好让客户协助去清关,如果清关费低,可以先和客户谈清关费双方平摊。2、如果客户不愿意,看能否包裹退回,如果是EMS之类的,包裹可以免费寄回,可以给客户沟通等包裹寄回重新给他发货。3、如果包裹不能寄回,清关费又很高就没办法了,这种情况下就放弃包裹吧。4、一定不要拖着,否则一旦客户发起争议甚至信用卡撤单,客户没收到货,这种情况下对卖家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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