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词:国际货代

资讯详情

国内货物运送时限

1.紧急货物承运人应安排最早航班运出。 

2.
需要办理急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在货运单上注明发运日期和航班,承运人应当按照指定的日期和航班运出。需要办理联程急件运输的货物,承运人必须征得联程航站的同意方可办理。 

3.
限定时间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约定运抵日期并在货运单上注明。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抵目的站。 

4.
普通货物在干线航班承运人最迟应4天运出。 

5.
普通货物在支线航班承运人最迟应8天运出。

版权所有: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905-906室 电话:0411-82638042 传真:0411-8263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