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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25条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0〕10号),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省商务厅(省口岸办)会同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辽宁海事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辽宁港口集团等10家单位制定了《辽宁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并从优化进出口环节服务流程、简化进出口环节单证办理、全面提升口岸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规范口岸经营秩序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措施已于5月28日正式印发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辽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口岸营商环境。

来源:辽宁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