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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通知
商研培训[2018]38号
关于举办新海关背景下“单一窗口”、边贸转型升级暨
智慧口岸建设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公布,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焦点问题,如关检新政与创新机制将对我国今后的外贸发展产生何种深远的影响;关检合并后对单一窗口的建设与推广起着那些积极作用;海关监管区在此背景下的发展机遇在哪里;各地商务厅(局)如何更好的利用新政与外综服、跨境新业态促进本地外贸发展等。边境贸易作为毗邻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特有的一种贸易形式,新海关将对边境贸易转型升级产生影响。为促进外贸发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焦点等问题, 我院将于2018年7月17-20日在大连市举办新海关背景下“单一窗口”、 边贸转型升级暨智慧口岸建设研修班,欢迎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单一窗口”建设与运营及发展方向
1.关检合并“单一窗口”的正面影响”
2.“单一窗口”建设的方向及新增功能介绍
3.“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项目包括那些分类
4.推进“单一窗口”标准体系建设
5.“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的落实与发展
6.“单一窗口”总体覆盖落实情况分析
7.“单一窗口”运行服务保障资金申请
8.提高口岸建设水平促进“单一窗口”可持续发展
(二)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再发展
2.我国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现状
3.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路径与抓手
4.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溢出效应
5.边民互市贸易平台
6.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发展案例分析
7.做好互市贸易通关服务升级,推进互市商品落地加工;贸
工互动,就业与扶贫深度融合;金融改革,推动边境互市贸易转型
8.如何利用大数据物联网跨境电商发展边境小额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
(三)智慧口岸建设与创新
1.口岸建设与应用促进贸易便利化
2.口岸建设的指导思想与路径选择
3.口岸建设的经验分享.
4.电子口岸建设与应用
5.推动多方合作机制助推贸易便利化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业态创新
1.海关特殊监管区与综合保税区的布局
2.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招商与政策运用
3.综合保税区运营模式与运营经验
4.综合保税区发展的瓶颈与改革的方向
5.自贸区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
6.开发区扩容升级趋势与综合保税区转型的对策建议
7.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与科学发展
8.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发展路径及抓手
(五)综保区建设与发展、运营分析
1.综保区主要政策功能及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整合优化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发展方向
3.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条件、申报程序与可研报告要点
4.设立综保区的相关配套政策及产业项目的支持
5.综合保税区设立与退出
6.推进新兴产业“保税+”计划的思路与举措
7.综保区创新升级的新形势与新启示
8.综合保税区的招商模式及方法
9.综合保税区的经典案例分析
(六)中国海关促进贸易便利化的现状和对策
1.分析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2.通关便利化现行的政策和发展趋势
3.推进“放管服”与“一站式”通关相结合,不断提高
通关便利化
4.通关便利化对区域发展及进出口企业的影响
5.各地如何围绕通关便利化政策开展工作
6.自贸区背景下海关通关政策解析
二、招生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商务厅局、口岸办、海关、海事、边防等)、各地自贸区、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物流园区、
空港经济区、电商园、进出口企业及港口、机场、银行、货代、船代、报关报检、跨境电商等单位;各相关行业商、协会、贸促会、高等院校专业人员和科研人员等;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三、费用及其他事项
培训费3800元/人(包括:授课、学习材料、场地、茶歇、会务等费用)。食宿按照财政部核定标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本次研修班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北京国发共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并出具正规发票。
四、联系方式
(一)会务组
张立敏
手机:18910524929(微信同步)
传真 :010-68212370
邮箱:2906063244@qq.com
(二)商务部研究院 培训中心
电话:010-64515197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东配楼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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