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操作程序

 

经过“企业备案”并取得经营代码的企业,才能通过网络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备案(以下简称备案表三)。企业通过网上提交《业务备案表(三)》的操作程序如下:

打开  http://iffe.mofcom.gov.cn/corp/notice网页,按要求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帐号,如已有统一平台帐号则不需要注册直接登陆。如何注册及申报企业备案及业务备案请下载此页面《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操作指引》,请仔细阅读此指引4.1注册时选择应用为:服贸-国际货代(货运代理);如以前注册过商务部统一平台帐号,请“增加应用:服贸-国际货代”。点击“服贸-国际货代”登陆后点击业务申请-国际货运代理,已备案企业请用“打印编码找回”功能,找回以前的备案信息,否则无法进行业务备案表三备案。

在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后,点击“服贸-国际货代”,选择左上角的业务数据填报,系统会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打印编码找回页面。

在找回页面点击“请点击这里”进行打印编码找回。进入找回页面,在输入框里输入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后出现打印编码,记下打印编码,返回之前的输入打印编码界面输入打印编码,确认就可以找回以前的备案数据。在业务数据填报界面选择左侧菜单中的“业务备案”。

点击新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保存后,查询备案表三记录,将备案表三打印出来。

将打印好的 《业务备案表(三)》二份、企业法人代表的保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后,提交至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协会对企业提交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审核无误后,通过网络将电子数据提交商务部。

咨询电话:0411-82638042   82633608

 

[《业务备案表》表三]数据录入标准及注意事项

1、注意年度经营情况中各项内容的计量单位。
2、各类营业额是指企业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总和(不扣除向承运人等最终支付的费用),不是缴纳营业税的依据。年营业总额= 美元(万元)+ 人民币(万元),应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或合并后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
3、没有具体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公司或下设分支机构,诸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在申报备案时,只须在年度经营情况中填写本部相关统计内容,无须填写其下属法人、非法人企业的相关统计内容,以免其分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重复统计。
4、仓储:主要指仓储租金收入和劳务费收入,其中劳务费用收入包括:装卸费、出入库费、拆箱装箱费、包装整理费等。
5、缴纳税金,是指营业税、所得税、附加税等。

 

企业备案保证书

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登记表